2024-06-22

江南体育官网下载·万马股份: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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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2 06:51:09 来源:江南官方网站下载 作者:江南app官方网站


  贵所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的修改,以及因前述修改而涉及的募集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3、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51.21亿元,同比增长 3.04%,其中 2023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3.77亿元,同比下降8.26%,环比下降25.04%。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类项目,包含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54.82亿元,同比上升10.15%。应收票据中包含商业承兑汇票2.89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0.56%。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减少至1.11亿元。根据申报材料,2023年1-9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为6.61亿元,主要由电解铜贸易业务收入构成。

  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34.33亿元,较三季度末增加4.96亿元,本次拟补充流动资金 2.5亿元。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56亿元,包含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合计2.78亿元。2023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发生额为6.17亿元,其中代理服务费为3.15亿元,代理服务费用是发行人在开展销售活动过程中根据需求采购的第三方支持性服务费用,发行人一般会通过代理服务商搜集其所在区域工程项目所需的各型号电线电缆产品信息。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包含光伏电缆和轨道交通电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2023年第四季度各类产品单价、产销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高且增幅超过同期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应收账款2023年末余额的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公司发生业务的起始时间、款项对应的交易内容、期后收款等情况;结合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偿付能力、偿付风险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结合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开展相关业务(电解铜销售)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收入确认和分类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2023年年度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少于2023年三季度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电解铜是否为公司原材料或副产品,销售的供应商和客户来源,相关渠道的建立和开拓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对该业务的经营风险控制情况及是否有效执行;(4)结合募投项目的建设时间和已投入金额,说明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融资规模预计的合理性;(5)结合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未来资金需求、期末货币资金具体用途,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说明本次融资必要性,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6)代理服务业务开展的原因和必要性,同行业公司是否采取相同模式;结合相关代理服务商信息,包括成立时间和资质认证,代理服务费的具体构成等,说明代理服务费是否涉及商业贿赂;(7)本次募投产品收入在各细分领域的占比情况,结合光伏产业和轨道交通近期市场竞争情况、行业发展前景、产业政策变化及同行业公司扩产情况,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一、结合2023年第四季度各类产品单价、产销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337,726.03万元,同比下降8.26%,环比下降25.04%,主要系其他业务收入的相关变动所致,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参见本问之第三小问回复。剔除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贸易业务,2023年第四季度该业务大幅缩减至停止)后,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92,724.12万元、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89,684.83万元,同比上升7.64%,环比上升0.78%。

  因此,与公司主业经营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方向密切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23年第四季度并不存在同比或环比下降的情形。

  发行人的产品大类主要包括电力产品、通信产品和高分子材料,本次募投项目仅包含电力产品和高分子材料的生产建设,不涉及通信产品。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的各类产品中,电力产品的销售情况相对稳定,其产品单价因铜价持续上涨及客户需求规格变化而同比有所上升;高分子材料销售收入同比增长明显、环比变动较小,其中,平均单价受聚乙烯的大宗价格较上年同期下跌影响,同比下降 5.96%,其销量在万马高分子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并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后同比增长22.30%。通信产品不属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其收入及销量均出现同比和环比的下降,主要系受我国对美出口市场低迷、“光进铜退”的行业趋势等宏观因素影响。

  此外,由于公司产品的种类和规格较多,如电力产品编码 1.2万余个、通信产品编码约 1万个、高分子材料产品编码近 0.5万个,而各年度因客户需求差异导致实际销售规格类型和数量均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客户需求的截面、芯数、阻燃/耐火性能等参数调整还会导致同类型产品间的单价也差距较大,故各期之间的产品单价因规格需求变动,也会存在小幅波动。

  因此,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力产品和高分子材料产品在2023年第四季度的销量及单价情况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4年第一季度,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力产品销量为78,692.43km、单价为 2.97万元/km,较2023年第四季度相比销量有所下降但单价略有上升,销量下降主要系受春节假期的返乡停工影响,工程类项目的实际下单需求量略弱于其他季度,同时,铜价小幅上涨、高单价的高压产品占比较上季度略有提高导致产品单价上升;高分子材料销量为 125,530.17吨、单价为 0.96万元/

  2023年第四季度,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力产品、高分子材料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产能利用率受各个季度的生产安排影响而有所波动,但均处于正常波动范围内。通信产品不属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其产能利用率受前述宏观因素影响下滑明显。

  因此,从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在2023年第四季度的产能利用率情况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4年第一季度,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力产品产能利用率为87.31%,与高分子材料产能利用率为85.76%,较上一季度相比较为稳定。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保持一致,总体呈增长趋势。经查阅相关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均未提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线电缆或高分子材料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综上所述,剔除与发行人主业经营情况及本次募投投向无关的其他业务收入后,2023年第四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电力产品和高分子材料产品在2023年第四季度的单价、产销量及产能利用情况良好,同行业销售收入呈平稳增长趋势,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考虑到未来电缆行业可能出现区域性竞争加剧或以铜为代表的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等不利因素,若相关因素导致行业环境急剧恶化且公司无法通过有效方式加以应对,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行性构成一定不利影响。针对前述影响,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补充披露。

  二、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高且增幅超过同期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应收账款2023年末余额的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公司发生业务的起始时间、款项对应的交易内容、期后收款等情况;结合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偿付能力、偿付风险补充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发行人截至 2023年末的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此外,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为631,720.48万元,同比增长25.24%;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380,139.35万元,同比增长 23.61%,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较为匹配。此外,受客户所处行业的结算周期特征影响,发行人工程类客户在一季度通常回款较少,导致一季度末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上年末有所上升。

  2023年末,公司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为548,188.97万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其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为主要构成部分,合同资产主要为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由客户保留至质保期满后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公司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大,且公司施工类项目结算周期较长,结算回款有一定周期;同时,上述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家电网和各大型央国企,客户整体合作年限较长、资信状况良好,公司给予上

  述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一般在 3-4个月。最近三年,发行人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为26.51%,应收账款的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因此,发行人的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高具有合理性。

  2023年末,公司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同比上升10.15%,当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为3.04%,应收类项目账面价值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从应收类项目的构成来看,增幅主要来自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增长,其中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变动不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客户之间的信用政策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5%、25.78%和26.69%,占比未发生明显变动。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幅为6.65%,稍高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系受下游客户实际结算情况影响,当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2022年度的90天增加至94天,周转天数小幅增加所致。

  注1:公司应收票据中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主要为 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

  注2: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为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开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注3:公司应收票据中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是除上述注 1、注 2银行之外的其他AAA级及AAA级以下的银行;

  注 4:应收款项融资中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

  23,149.89万元,主要原因为不同分类的未到期票据在背书或贴现后的会计处理方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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